女大学生联谊机构设置
女大学生联谊会常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,副主席两名,同时设立秘书处、宣传部,文艺部,外联部,财务部,学习部,社会实践部,心理健康部八个部门。
一、各部门职责
(一)主席
1、负责日常事件的决定;
2、统筹安排本会工作;
3、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,了解和布置有关工作。
(二)副主席
1、协助开展日常工作;
2、贯彻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;
3、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。
(三)秘书处
1、起草内部规章管理制度,议案等文件;
2、负责监督本会成员日常行为规范;
3、社会有效资源信息的建档;
4、搜集活动信息及整理,包括活动前期资料准备,活动后期信息,资料归档。
(四)宣传部
1、设计和更新本会网站,向会员及外界宣传本会的各项活动及宗旨;
2、制作本会工作刊物、活动海报、宣传单张等;
3、迅速及时向有关组织和媒体报道本会活动;
4、协助组织好本会及各部门日常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。
(五)文艺部
1、策划组织和开展各种健康、有益的文艺活动,丰富和活跃会员的业余生活;
2、开展会员之间、本会与其他社会团体之间的联谊活动;
3、设计和排练各类文艺节目,组织会员开展送文艺下乡和社会公益宣传活动。
(六)外联部
1、加强菏泽学院女大学生联谊会对外交流与合作,积极联系学校商家和媒体,为各项活动筹集资金;
2、对外展现菏泽女大学生联谊会的风采,做好联谊会活动的迎宾接待工作,促进会内联系与交流。
(七)财务部
1、负责管理会内部所有非主流财产和资金;
2、负责管理本会的财务开支,妥善保存各种财务票据,作出学期预算及结算;
3、统筹管理本会财务和硬件设备等;
4、对本会内部的非流动资产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、管理、登记、存档。
(八)学习部
1、在本会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促进该系优良学风的形成;
2、开展一些有关女性的知识讲座的活动。让女大学生更好的了解自己,更好的生活。
(九)社会实践部
1、联系社会各类平台,组织会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,增加社会实践经验;
2、联系各企业单位,搜集空缺的职位,提供招聘信息;
3、组织女大学生完成各类社会调查工作;
4、组织各类就业创业报告会,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和创业观念。
(十)心理健康部
1、加强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宣传工作;
2、建立女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;
3、开展部门的特色活动;
4、会议应按照固定的规范流程,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进行,并要求一解决问题为目的,提高会议质量与效率;
5、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准时参加会议,不能迟到、早退和无故缺席。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向秘书处或部长请假,批准后方有效。两次无故未到者记入期末联谊会考核记录;
6、.会议期间需保持会议室内物品完整和舍内卫生,并有关人员负责打扫会场,关闭门窗及电源。
二、财务制度
1、女大学生联谊会及其他部门组织的任何开支,须本着花钱少、多办事的节约原则,坚决杜绝浪费现象。
2、在办公室输出文件活着通知时一定以节约为主,不得浪费纸张。
3、各部门需购买物品首先必须征得会长同意购买物品应开正规发票,予以报销。
4、大型活动前若需使用大量经费可先申请,提前上报学院预知资金。但是坚决禁止公款的截留、挪用和私分。
5、如不遵守以上制度,后果自行承担。
三、加分制度
1、根据《学生手册》干部加分情况:会长期末考评不高于11分,副会长不高于10分,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期末考评不高于9分,具体考评按平时工作表现认真负责积极度定分。
2、工作满一年的部员期末考评不高于7分,工作不满一年的部员期末考评不高于5分,值班成员每缺席一次口期末总评1分,值班成员每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其考评总分0.5分。
3、平时表现不积极或不出席者,视情况酌情扣1—2分。
四、奖惩制度
1、根据平时表现优秀,认真负责、工作突出的成员。
2、各部门按上级规定的人数定员,如有超员现象,按平时表现的积极程度进行裁员。
五、附则
1、以上条例希望女大学生联谊会各成员严格遵守,共同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。
2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,最终解释权由菏泽学院女大学生联谊会所有。